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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8/14 10:30: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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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至2012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5957件,其中审结各类诉讼案件26340件,执结各类执行案件6437件,办结减刑假释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3180件。市中级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925件,其中审结各类诉讼案件1700件,执结各类执行案件98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127件。

近年来,平凉中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五型”法院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强化管理意识、创新管理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坚持“八个强化、八个到位”,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的职能作用,有效提升了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呈现出案件审结率、执结率、调撤率、优良率上升,改判发回率、再审案件下降的良好态势,其中案件审执结率连续4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2010年全省中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质量评查中,平凉中院一类案件排名全省第一;在2011年省高院组织的案件评查中,平凉中院一类案件达到97.6%。我们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核心,事关执法办案成效、职能作用发挥、司法公信力提升。为了不断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管理效果“四到位”,重点抓了三个“统一”:一是思想上的统一。中院党组明确提出了“强化审判管理,创建‘五型’法院,推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确立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信息科技为支撑、以公正高效为目标”的基本思路,要求全市法院高层次认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努力破解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二是领导上的统一。始终把审判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下功夫解决重视不够、机构不全、组织不力等问题。今年上半年,经过积极汇报衔接,市上落实了审判管理机构编制,中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目前2名工作人员已到岗,并围绕审判管理“七大职能”,启动了相关工作。三是行动上的统一。先后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了“质量效率年”、“作风建设暨重点工作创新年”、“亮点工作创建”、“‘五型’法院创建”等活动,今年又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开展了“审判管理年”活动,把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作为各项活动的重点、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努力形成层层抓管理、人人重质量、全员讲效率的浓厚氛围,推动审判管理工作深入扎实进行。

二、强化动态监管,节点控制到位。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等从立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督办、警示的管理制度,使审判管理各环节、各程序、各节点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环环相扣。重点落实了“五项制度”:一是“一站式”服务制度。在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硬件建设的同时,着力完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资料查询等“八项功能”,推行引导、审查、立案、缴费“一条龙办理、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高效率”服务。二是排期开庭制度。所有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由办案庭提前7天申报,立案庭统一确定开庭时间,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法院公告栏、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告,杜绝开庭时间随意变更现象。中院所有符合条件的一审案件和商事二审案件全部实现了公开开庭审理。三是审限警示和跟踪督办、催办制度。对审限届满前20日的案件,计算机发出警告,立案庭向承办法官发出“催办函”;在审限届满前10日仍未审(执)结的,由立案庭报分管院长签发“督办令”,有效避免审限过长或超审限问题的发生。四是限期移送、结案制度。立案庭收案后,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要移送相关审判庭;对开庭后的结案时限根据情况分别提出明确要求,最长不得超过15日;对延长审理期限的,承办人必须通过分管领导并在计算机综合管理系统中办理审批手续,并对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否则不能算结案。五是均衡结案制度。通过加强均衡办案教育、增强法官均衡结案意识、合理调配审判力量、规范司法统计等办法,着力保持各月、各业务庭结案的均衡,提高结案均衡度。2011年结案均衡度同比提高了12.66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结案均衡度同比提高了22个百分点。

三、强化案件评查,质量监督到位。两级法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加强案件评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市中院的案件评查开始于1997年,实行集中评查,即一年集中评查一次、通报一次;2000年以来,成立了审判监督庭,下设案件评查室,配备专职评查员,实行“即结即评”,并通过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重点案件评查等活动,形成了以“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常规评查”实现案件“质检”全覆盖。审监庭按照“即结即评、一案一评,不评不归档、不合格不归档”的要求,对全院所有审、执结的案件,专职评查员在1月内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的规定,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4个方面、围绕43项指标,以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评查和等次评定。对评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审监庭发送《督办通知书》,业务庭在7日内反馈纠正情况;对确有错误的,由审监庭评议后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为了防止既审案又评查,对审监庭审理的再审案件,由审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评查,量化打分,评定结果。二是“重点评查”确保重点问题重点解决。对被二审、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决定予以国家赔偿、院领导指定评查等四类案件,由相关业务庭认真清理、列出清单、收集该案裁判文书和全部卷宗,审监庭于当月进行重点评查,及时通报结果。今年中院在修订相关制度时,又将检察机关抗诉、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当事人举报或多次上访缠诉、媒体“曝光”案件列入重点评查范围。对于确属错案的,除依法纠正外,相关审判庭还要向审委会提交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三是“专项评查”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中院每年确定12个重点,抽调骨干力量,通过深入基层、抽查案件、走访座谈、征求意见、剖析通报等形式,集中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年来,中院共抽查基层法院各类案件1020件,发布分析通报3篇,整改问题21条,达到了“评查一次、规范一类”的目的。

四、强化分析通报,问题整改到位。在审判管理实践中,市中院逐渐形成了五个特色鲜明的通报制度:一是坚持按季度发布审判形势通报。研究室根据司法统计和审判工作实际,对收案情况及其运行态势、审判执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分析通报,提出措施,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健康运行。二是坚持按季度发布案件质量评查评估通报。审监庭坚持每季度对本院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向全院通报。各审判庭庭长坚持每季度召开庭务会,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坚持按月发布审判流程信息通报。立案庭按月向全院发布《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实名通报各部门、各办案法官办理案件的数量及审限情况,使各部门、各岗位的审判工作情况一目了然,提高了审判效率。四是坚持每半年对所有被改发案件、再审案件以及有瑕疵的执行案件逐案件通报。中院制定了《关于对改判、发回重审等类案件实行逐案剖析总结和责任追究的意见》,由审监庭和相关审判庭负责,对相关案件进行分析通报。我们还利用全市法院有关会议,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大会通报。在8月上旬召开的全市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上,民一庭、民二庭分别就2009年以来民事、商事改判发回重审情况进行了分析通报,进一步增强了通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坚持对所有抗诉案件即时通报。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抗诉,在精心审理的基础上,即时总结,即时通报,即时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项通报”制度使审判管理工作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措施实”,确保了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成为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的“助推器”,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了重点介绍。

五、强化层级管理,监督指导到位。一是修订完善审委会、合议庭工作规则和审判长庭审评议暂行规定等制度,细化各级管理主体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二是所有合议庭成员必须做好阅卷笔录,所有裁判文书必须经审判长、庭长、分管副院长逐级审核把关签名。三是推行“一解三评”制度,即所有业务庭庭长每季度都要对本庭的审判指标数据进行解读,在此基础上选择本季度部分案件进行“实体和程序,质量、效率和效果,裁判文书”点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四是推行案件质量质询和重大案件跟踪督办制度,加大“问责”力度。这是我们今年新推出的两项重大制度。根据运行的情况看,效果比较好。今年4月份,中院成功举办了全市法院首次案件质量质询会,就第一季度刑事上诉、抗诉和改判发回情况质询了相关法院负责人及案件责任人,引起强烈反响,《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作了报道。全市法院还对有关方面要求查办结果的案件、标的额较大(即中院200万元以上、基层法院100万元以上)的案件进行跟踪督办,由监察室统一建立台账、旁听审理、动态监督,结案后回访当事人,跟踪“问效”,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五是在坚持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定期分析通报的基础上,每季度深入案件所在地与相关法院、办案法官座谈交流,面对面沟通情况、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多年来,中院还坚持组织全市法院开展“调解能手”、“优秀法官”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评议、重点课题评审等活动,在沟通交流中、在比学赶超中提升广大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

六、强化信息建设,科技保障到位。坚持“科技强院”方针,在经费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加大投入,调配力量,开通三级网,建立局域网,更新门户网,安装使用审判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和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并通过计算机自动分案、文书检查与校对、案件审限预警等,努力实现信息化建设与审判管理的深度融合。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全院计算机均实施局域网与互联网的物理隔离,并为司法统计、政工人事部门配备专门的涉密计算机。目前初步形成了以各软件管理系统为中心、以法院局域网为平台、以计算机为载体,涵盖审判业务管理、人事办公、网站发布、网络安全等四大领域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一些基层法院尝试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案件审理,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工作,推进司法公开。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001篇。两级法院还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档案管理电子化、信息化、规范化。

七、强化改革创新,效能提升到位。一是建立完善以小额案件为重点的繁简分流机制、简易案件速裁机制。中院指导各基层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在诉讼服务中心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处理,并设立速裁处、立案调解室,配备专人,实行小额案件、简单案件快立、快调、快结,减轻群众诉累和审判庭工作压力。2011年至今年上半年,各基层法院速裁案件509件,立案调解案件412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的3.73%,平均审理期限5天,实现了高调解率、高结案率、高息诉率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工作。中院通过组织学习考察、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宣传督导、逐月排名通报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工作,短短两年时间,基层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3111件,依法确认3070件,其中有执行内容的2713件已全部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立足“三调联动”,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院指导全市法院认真开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诉与非诉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灵台县人民法院与县委政法委、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一年多来,该院独店法庭(试点法庭)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案件45件,占诉讼案件的23.8%,有效整合了调解资源,弥补了法院单一调解的不足,为此项机制的推广积累了经验。四是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20097月试点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规范化量刑程序审结试点、试行罪名案件2081件,达到了量刑过程透明、量刑结果均衡、案件质效提高的良好效果,受到中央量刑规范化改革督查组和社会各方面的高度评价。《人民法院报》、最高法院《量刑规范化和审判程序改革工作动态》分别进行了介绍。

八、强化绩效管理,奖惩落实到位。实践证明,审判管理的各项措施,只有与法官的业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结合起来,才能落实责任、形成压力,激发活力、生成动力。全市法院以《绩效考评办法》为依托,建立完善全方位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科学设置绩效考核项目和指标。将法官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廉政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把结案率、调撤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息诉服判率、结案均衡度、内外部评价作为重要标尺,形成正确导向,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管理、评价、规范、引导、约束、激励功能。二是建立法官绩效档案。为每一名法官建立绩效档案,并作为评先选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增强法官的成就感和考核的规范性、管理的科学性。三是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综合运用口头警告、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岗位调整、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