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至17日,灵台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某等9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灵台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某等9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社会各界代表及被告人家属共计50余人参加了旁听,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同步直播。
为保障疫情期间庭审顺利进行,灵台县法院制定了周密的庭审及安保预案,与检察院、看守所联系,协调沟通提押、还押等事宜,做好审判庭、羁押区、车辆、桌椅的提前消毒工作,在押被告人穿戴防护隔离服,押解人员、旁听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罪名、犯罪事实和各方的争议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及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并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既充分彰显对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力度,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体现了法院审判的公平公开公正。
该案在开庭前合议庭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为依法高效精准审理本案做好了充分准备。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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