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8日,为表达对办案法院和法官的敬意,当事人马某将一面写有“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的锦旗送至平凉市崆峒区法院崆峒法庭马法官手中。
原告马某和被告兰某均系崆峒区安国镇某小学幼儿园学生,2019年6月13日中午放学时,马某在从教室出校门时,不小心与被告兰某相撞,马某被绊倒受伤,经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马某被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住院治疗13天。马某的伤情经甘肃清源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2019年9月,马某将兰某、安国镇某小学起诉至本院,该院经审理,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以被告安国镇某小学未尽到管理职责,判决被告安国镇某小学向马某赔偿医疗费等各类费用26017.48元,被告兰某及其监护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在崆峒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已部分执行。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仅是老百姓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感谢,更是崆峒法庭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庄严承诺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崆峒法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立足基层乡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近三年来该庭共新收各类民商事1100余件,受理执行案件300余件,年均结案在400件左右,年均结案率在95%以上。通过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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