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1号,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是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惩治罪犯、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审判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11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派出机关单位5个,包括:草峰法庭、白水法庭、崆峒法庭、工业园区法庭、四十里铺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4205.1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减少417.06万元,下降9.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指标由1800万元变为60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1.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03.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4205.1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417.06万元,下降9.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支出指标由1800万元变为60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3818.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82.2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86.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1.7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346.7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4.54万元,增长9.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新增公务员3人。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5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22万元,下降45.3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支出指标由1800万元变为600万元。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3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庭运维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3.5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5万元,增长54.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级单位交流业务及考察调研工作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略有增加,崆峒区人民法院机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30次,人数18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5万元,下降9.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且今年购车指标为轿车,上年购车指标为越野车。轿车购车指标低于越野车。
4.培训费5.01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510.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81万元,增长2.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院2022年将搬迁至新址,导致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将有所上升;同时由于案件数的增减,差旅费也将不断上升。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6.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3.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2.7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408.0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680平方米,价值281.3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价值277.8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万851.45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83.97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433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我院审判大楼搬迁工作及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开展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行相关采购,保证我院审判大楼搬迁工作和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202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一是加快新审判大楼搬迁过程中的资产配置及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使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文化建设、装备得到保障;二是合理使用办案经费,专款专用,不超范围支付,确保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保障单位正常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及时分配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对“业务费”项目等四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55个,涉及财政支出1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崆峒区法院2022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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