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泾川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有: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应当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
12、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 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693.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46.96万元,增长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693.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46.96万元,增长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475.3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9.5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1.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3.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286.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3.96万元,增长9.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0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万元,增长8.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相应的经费需求有所增加;同时我院2022年将继续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需要采购部分设备。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变化幅度为0%。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变化幅度为0%,2022年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6次,人数42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30.9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原有执法执勤车辆有1辆达到报废标准,需要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车辆。
4.培训费2.7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变化幅度为0%。
5.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变化幅度为0%。
6.机关运行经费172.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1.89万元,下降29.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841.2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292.72平方米,价值1483.26万元。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价值145.1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62.98万元。2022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36.58万元,主要为基层法庭锅炉房、“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执法执勤车辆、门房安保系统、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转移资金”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265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提高办案经费保障水平,使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文化建设、装备得到保障,保障单位正常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合理使用办案经费,专款专用,不超范围支付,确保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费、法庭运维费这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提高办案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案件的满意度。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07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特此说明。
2.泾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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