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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平凉中院 发布时间:2022/2/24 17:52: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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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泾川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有: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应当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

12、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 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693.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46.96万元,增长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693.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46.96万元,增长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475.3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9.5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1.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3.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286.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3.96万元,增长9.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0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万元,增长8.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相应的经费需求有所增加;同时我院2022年将继续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需要采购部分设备。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年预算持平变化幅度为0%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21年预算持平,变化幅度为0%,2022年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6次,人数42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30.9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原有执法执勤车辆有1辆达到报废标准,需要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车辆。

4.培训费2.7万元,2021年度预算持平变化幅度为0%。

5.会议费0万元,2021年预算持平变化幅度为0%

6.机关运行经费172.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1.89万元,下降29.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841.2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292.72平方米,价值1483.26万元。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价值145.1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62.98万元。2022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36.58万元,主要为基层法庭锅炉房、“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执法执勤车辆、门房安保系统、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我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转移资金”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265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提高办案经费保障水平,使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文化建设、装备得到保障,保障单位正常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合理使用办案经费,专款专用,不超范围支付,确保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费、法庭运维费这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提高办案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案件的满意度。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07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特此说明。


附件:1.泾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

          2.泾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