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候选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省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甘高法明传〔2021〕203号)要求,经市法院研究,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法院监察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庄浪县人民法院朱店人民法庭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宫在霞(女)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中心二级法官
吕小赞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副主任
二、公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3-8699692、8699700(传真)
电子邮箱:plzyjcs322@163.com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31号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1013室
邮 编:744000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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