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一审、二审案件。受理不服本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再审及上级法院指令由本院再审的案件及抗诉案件。
二、机构设置
院机关内设机构19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庭、
信访督查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法医技术室。另外,还有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4847.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76.23万元,上升88.53%,上升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预算收入中增加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250万元。
2021年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47.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4847.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76.23万元,上升88.53%,上升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预算支出中增加了两庭建设资金2250万元。
2021年预算支出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4558.2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81.3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87.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7.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038.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5.23万元,增长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基本工资”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8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01万元,上升297%,上升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预算支出中增加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250万元。
1、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取消培训。
(二)公务接待费4.78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2021年预计公务接待35次,人数56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万元,增长1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车辆的类型发生变化,车辆购置费相应的增加了7万元。
(四)培训费19.8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6.9万元,减少5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外省培训。
(五)会议费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万元,减少6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召开次数及参加人数。
(六)机关运行经费342.9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0.24万元,减少1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我院涉及非税收入:诉讼费收入、罚没款及利息。2021年计划征收2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7.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9.0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013.8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608平方米,价值794.5万元。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285.4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我院计划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涉及财政支出2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2021年本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附件1—11图示: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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