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徐健旺、平凉市铭洲木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涛与被告徐健旺、平凉市铭洲木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甘08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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