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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平凉中院 发布时间:2020/3/17 10:39:4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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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甘08民终561号 

马小霞: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马小霞与被上诉人翟伟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8民终5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

一、维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2018)甘0802民初5169号民事判决;

二、翟伟给付马小霞支付的涉案房屋、车辆相关费用5994.75元。

上述执行内容限判决送达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审案件受理费290元,由马小霞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