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1号,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是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惩治罪犯、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审判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11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
(二)派出机关单位5个,包括:草峰法庭、白水法庭、崆峒法庭、工业园区法庭、四十里铺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3225.9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50.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54万元,下降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较多,而新录用的公务员的工资、经费未进行预算。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3225.9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750.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54万元,下降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较多,而新录用的公务员的工资、经费未进行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2475.2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9.9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1.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0.4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918.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1.54万元,下降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较多,而新录用的公务员的工资、经费未进行预算。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32.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1.00万元,增长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相应的办公费用、差旅费等上升。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26万元,下降5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9万元,增长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上升,车辆相关的损耗相应上升。
4.培训费5.5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566.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0.22万元,下降1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较多,而新录用的公务员的工资、经费未进行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3.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1.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18.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193.05平方米,价值1539.3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价值239.2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04.21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83.41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经费支出进行情况监控,着重监控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2020年审判、执行工作的经费和装备。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3、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业务费
14、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法庭运维费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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