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3日 星期二
崆峒区 | 泾川县 | 崇信县 | 灵台县 | 华亭市 | 静宁县 | 庄浪县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崆峒区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9/2/28 7:59:27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1号,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是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惩治罪犯、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审判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11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

(二)派出机关单位5个,包括:草峰法庭、白水法庭、崆峒法庭、工业园区法庭、四十里铺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3495.49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734.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81.75万元,上升39.18%,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我单位2019年新增聘用制书记员经费210.6万元;(二)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380万元、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50万元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463万元计入预算收入;(三) 人员经费也较上年有所提升。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3495.4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16.28万元,增加51.9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新增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二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入预算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172.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0.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969.9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90.75万元,增长14.7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91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部门预算时项目支出省法院统一预算,基层法院不做单独预算。

1、保障运转经费11个,主要是:涉法涉诉司法资金、重点刑事开庭审理办案费、法官法警服装费、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刊》(审判理论与实践)等印刷费、文化建设宣传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物业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经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运行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5.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56万元,下降9.57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预计国内公务接待49次,人数490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8万元,减少5.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照公务用车标准。

(四)培训费5.57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五)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216.47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我单位无非税收入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项目314.1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346.6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192平方米,价值1792.0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6辆,价值287.95万元。

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