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8)甘08民再13号
蒋忠凯、钱亚峰: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钱亚峰、蒋忠凯与被申请人王东、芦军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特此公告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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