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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平凉考点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平凉中院政治部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8/25 4:58: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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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考点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现将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

制书记员平凉考点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体检工作定于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进行。

二、体检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上7:30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集中,分组点名,查验证件(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收缴手机,经检查后统一乘车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体检费用(预计550元,以医院实收为准,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现金)。

2. 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不能吃饭、饮水。

3.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务必事先向本组领队和监督及体检大夫说明情况,严格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1.应试人员不按时集合点名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试人员不准与外界联络。集合分组点名后,应试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必须上交各组监督人员,经检查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迅工具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考生所携带的包袋等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一律统一存放。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至体检医院,一经发现,视作违纪处理。

3.《体检表》由领队传递、保管,应试人员不得擅自携带,监督员进行监督。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应试人员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对应试人员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应试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

6.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试人员,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7.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联系电话:0933-8269530


 

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平凉考点进入体检名单.xls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