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崆峒区人民法院
作者:苏波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2/11 1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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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月以来,崆峒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30日,崆峒区法院执行局采取强制措施执结了一起跨时两年之久的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秦某某向申请人常某某兑现拖欠的劳动报酬6000元,常某某高兴地说:“这下总算可以过个好年了!”
申请执行人常某某与被执行人秦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崆峒区法院于2012年1月4日立案执行。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秦某某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常某某劳动报酬6000元。受理案件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以其无钱为由未在指定期间内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于2012年10月23日达成和解协议,确定被执行人于2013年1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6000元。然而,期限届满前,执行人员电话督促被执行人秦某某履行义务时,其电话号码已经无法接通。执行人员又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查问,确认被执行人秦某某为逃避执行早已外出,不知去向,致使该案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这次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局将该案作为集中突破的重点案件组织强力执行。但经执行人员多方调查,被执行人仍不见踪迹,家中亦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岁末年初被执行人很有可能回家过年,办案法官便要求申请执行人密切注意被执行人的动向。1月30日,执行人员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电话,称“被执行人回家了”,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力量前往执行。找到被执行人秦某某后,秦某某坚称自己没钱,无能力履行。执行人员将其带回法院,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义务,但秦某某仍无动于衷。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惩戒被执行人秦某某拒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违法行为,经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执行人员决定对被执行人秦某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面对即将戴在手上的冰冷的手铐,被执行人秦某某立即表示愿意马上付款,并打电话让家里人将6000元现金全部送到了法院,使这件跨时两年之久的执行积案终于在年关之时得到执结。
在春节前1月26日至30日短短的五天时间里,崆峒区法院执行局共外出执行案件33件35次,拘留涉案人员2人,执结11件,执行到位案件款1885400元,向申请人集中兑现执行款723400元,确保他们度过了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