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泾川县法院举行了新增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卢林福宣读了《任命名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明芳向新增的24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至此,泾川县法院在任陪审员已达34名,和全院法官人数相当。
2013年,县法院根据省、市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经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同意,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报市中院复核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对24名新增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命。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行业,他们热爱人民陪审工作,道德品质好,思想觉悟高,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所属领域的相关政策比较熟悉。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明芳在讲话中指出,新任人民陪审员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要注重加强学习尽快熟悉业务,切实提高参与司法工作的水平;要做到统筹兼顾,力争实现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两不误。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威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希望全体陪审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合议庭成员的关系,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自律性和廉洁意识,维护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并对人民陪审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准时参加庭审,保证法律严肃性,二是参与案件审理时要保持中立,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三是要大力宣传法院工作,努力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充分发挥作用,为推进司法民主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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