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庄浪县法院大力推行并拓宽“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渠道,近日,县法院良邑法庭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首次通过互联网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了司法成本。
下午3时,良邑法庭办案人员紧张地调试着网络视频链接,为网络视频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做着准备。远在宁夏兴庆区的被告王某某正在通过网络视频与身在法庭审判庭的原告何某某,在审判人员的引导下进行着身临其境般的网络视频开庭。
本案立案后,法庭工作人员在送达的过程中得知,被告王某某正在宁夏兴庆区打工,近期难以到庭应诉。办案人员通过沟通,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利用网络视频进行开庭审理。在网络视频开庭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通过网络视频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分别进行了法庭陈述和答辩,最后通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由原告签名并捺手印后邮寄给被告,并要求被告签名并捺手印寄回本院后,离婚协议书即产生法律效力。庭审笔录等材料也当场通过电子文本发送给被告进行核对并确认后附卷。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将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整个庭审过程,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对话、视频均清晰可见。法庭对庭审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及时刻制成光盘附卷待查。
责任编辑:摆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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