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联合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平凉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机关结合起来,把厉行节约、环保节能的要求贯穿于法院工作之中,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引导全院干警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良好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为契机,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全体干警努力将“节约一度电、节省一张纸、珍惜一粒米”的思想认识融入日常工作中,共同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平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31号 邮编:744400 E-mail:plfyxc@163.com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