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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中院2篇案例被评为全省法院2020年度优秀案例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平凉中院 发布时间:2021/1/5 11:20:18 阅读次数: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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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全省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结果公布,最终评选出案件办得好、案例写得好、社会效果好的获奖案例55篇。同时,根据全省各级法院报送案例分析的质量、数量与获奖情况,评选出先进组织单位9家,先进组织个人4名。平凉中院2篇案例分别荣获全省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三等奖和优秀奖。平凉中院1名干警荣获先进组织个人奖。


全省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获奖名单

三等奖(15篇)

姚慧诉平凉东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用人单位迫使劳动者离职应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

编写人: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尚楷耘


优秀奖(24篇)

平凉世峰建筑公司诉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案——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是作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的事实基础和前置程序

编写人: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岳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