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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中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平凉中院 发布时间:2020/5/27 11:14: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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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展司法领域服务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审理质效,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把握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承担的重要职责任务,加快形成适应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精准度,让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加务实高效。

《意见》从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两个一站式”服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五个方面提出了36条具体工作举措。要求全市法院主动对标优化营商环境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度回应市场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需求,积极营造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环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环境、安心稳定的投资创业环境、公正高效的司法解纷环境、进退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