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至21日,平凉中院审监庭强化举措对冲疫情不利影响,在本院十三审判庭采用远程视频链接的方式集中审理了一批减刑、假释案件。平凉中院审监庭、平凉监狱、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在市中院审判庭与平凉监狱科技法庭同步参加庭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其中“三类犯”减刑案件的庭审。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及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出庭检察员在市中院十三审判庭,减刑、假释对象及其民警证人、同犯证人在平凉监狱科技法庭,共同完成了此次庭审。庭审先后进行了审判长询问罪犯、刑罚执行机关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证人出庭作证、监督机关发表检查意见等程序,整个庭审过程顺利有序进行。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平凉监狱始终处于封闭管理之中,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进度受到较大影响。为避免因庭审而引发狱内狱外聚众接触风险,又要保证案件的依法办理,保障罪犯依法获得减刑、假释,平凉中院与平凉监狱、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多次沟通协调,促成了此次远程视频庭审的顺利开庭。
此次庭审,充分保证了服刑罪犯的权利,起到了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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