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平凉中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措施,做到精准有效科学防控,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安全和健康。
一是从职能出发,确保服务群众和疫情防控两不误。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对2月3日至2月16日开庭、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确需办理诉讼事务的,倡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甘肃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网络在线办理。联系法官、查询案件、程序性诉讼咨询及信访案件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来电或来信方式办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是从小处入手,全面加强机关疫情防控措施。后勤部门及时采购并分发了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安排防疫人员对机关办公大楼、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全面消毒。办公室、安保部门加强了值班值守和疫情监测工作,在对法院干警前期摸排的基础上,严把人员出入关口,要求干警上班出行戴口罩,并在安检口逐一测量体温、逐一进行消毒摸排,做到严防严控,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三是从细节做起,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全市法院办公平台、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及时推送发布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疫情监测信息及防控知识,并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楼宇显示器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在单位门口、办公楼门前、电梯口张贴宣传资料、提示信息,教育引导法院干警自觉遵守防控工作规定,学习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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