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千里行 勇于担当凯旋归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静宁县法院干警将主题教育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用准用活法律赋予的各项审判执行措施,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近日,执行被执行人温某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追缴非法所得一案中,查明温某某系本院另一民间借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标的为25万元。被执行人杨某某、任某某系夫妻关系,陕西省大荔县人。汇报该院院领导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执行方案,由院分管执行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精兵强将,长途跋涉,赴陕西大荔县执行该案。到达陕西大荔县后,及时赶往被执行人杨某家里,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后,起初被执行人以没有能力为由,不愿自动履行义务。经办案人员耐心讲解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杨某某决定履行义务,凌晨2点左右,缴纳执行款50000元。第二天早上,执行人员冒雨督促杨某某筹钱,下午3点钟左右,杨某某再次交纳执行款50000元 。
该案的执行,充分展现了静宁县法院干警牢记初心使命,敢于担当善作为的工作风采,有力地助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多年积案终执结
申请人送上感谢信
“感谢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也感谢贵院培养了具备良好职业素质的优秀执行员!”近日,申请执行人周某将一封饱含深情的感谢信送到华亭市法院执行局。
2002年,周某在上学途中,被田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刮倒,造成四级伤残,田某仅支付部分医药费,下剩76090元未支付。2009年周某向华亭市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工作人员调查,没有发现有价值财产可供执行,田某也一直外出打工,导致该案无法执结。申请人周某认为该案已拖多年,对此案意见很大,对法院执行工作不理解。
在今年10月组织的不定期对执行案件回头看中,华亭市法院将该案恢复执行,纳入集中执行范围。执行人员拿到卷宗后,多次提起线上、线下财产调查,均一无所获。在山寨回族乡,执行人员通过村民指认和卷宗信息找到田某的家,核对身份信息时,田某妻子王某一口否定,声称执行人员找错地方,这不是田某家,她也不认识田某。并在执行人员提出拿证件核对身份信息时,开始破口大骂,不配合执行工作。承办法官只能联系山寨乡派出所民警前往王某家中核对身份信息。面对派出所民警,王某承认,这就是田某的家,但是田某常年在外打工,不在家。继续追问在哪打工,干什么活时,王某闪烁其词。机敏的承办法官凭借多年办案经验,从躲闪言语中听出端倪,立即判定田某就在家中。在查看床底、大衣柜后,执行人员在院外堆放煤炭的炭房中,发现田某正蹲在炭堆上观察屋内发生的一切。面对执行干警,狡猾的田某一再强调,自己没有钱,再宽限几个月。承办法官提出,案款必须七日内交清,但田某必须提供担保人,如在规定的期限不履行义务,将采取拘留措施。一周后,田某缴纳了全部案件款。至此,这起十年未执结的积案得到顺利执行。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是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具体体现,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自觉执行。华亭市法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采取集中执行与个案突破的方式亮剑执行难,执结了一批难案、积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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