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起,泾川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泾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某犯寻衅滋事一案,该案被告人郑某某是张某等人恶势力犯罪的主要成员。庭审全程通过互联网直播。
被告人郑某某从2015年5月至2019年2月单独或者纠集他人,先后十次无事生非、逞强耍横、虚报警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了较大社会影响。其与张某、蒋某某、王某某等人时分时合,形成较为稳定的恶势力。
该案的公开开庭审理,起到了惩罚犯罪、宣传法制、教育群众的目的,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彰显了泾川县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庭审后合议庭将进行全面、审慎的合议,本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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