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证券、期货、票据、公司、保险等民商事案件以及该类型上诉、抗诉案件;审理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理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企业改制及破产案件;审理院里调剂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上述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