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崆峒区法院执行法官远赴甘肃省宁县,对一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苍蝇”老赖进行了强制执行。
申请人平凉市崆峒区某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崆峒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借款共计6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卜某某未在指定期限内自觉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案件遂经申请人申请转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虽然该案标的较小,但身为甘肃省宁县焦村乡某村党支部书记的被执行人卜某某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规避执行,公然挑战法律权威。面对如此污染执行环境的“苍蝇”老赖,执行法官横下一条心——坚决强制执行。执行当日,执行法官驱车一小时许赶至被执行人卜某某住处,见其家属敷衍应付,村民怕事又不愿提供其下落,便当场拨通被执行人电话,电话中被执行人仍然百般狡辩推诿。执行法官根据当时情景判断被执行人应该就在附近。于是,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指挥车的扩音器喊话,告知被执行人尽快赶到村委会,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卜某某不一会儿就赶至村委会,当场兑付了案件款,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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