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崆峒区法院执行局对一起被执行人在外地的案件,通过微信连线确认执行委托代理权的方式使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房屋租赁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在申请人的十几间房屋中存放有大量餐饮器具杂物,且被执行人又长期外出不在本地,如果简单将这些物品交由其家属任意处置,会给日后被执行人确认物品留有隐患,鉴于此,执行法官让其父母到场与被执行人通电话,征得被执行人同意后,执行法官将事先拟定的执行授权委托书通过微信发送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当即回复自愿委托其父母处理此事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发送来本人照片,执行法官在进一步确认了被执行人身份,并征得其父母(受托人)同意,确任双方的代理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后,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对该财产进行了自行处置。次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到崆峒区法院执行庭办理了房屋交付书面手续,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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