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市中院审判大厅匆匆走进来三个人,他们身上带着隆冬室外的寒气,脸上却洋溢着春天般温暖的笑容,一进门,便向值班人员说:“我们要找冯海平副院长和张兴平、宫在霞法官……我们要给冯院长送锦旗,表达我们的感谢之意。”随后,他们拿出锦旗,上面写着“依法维权、执法为民”八个金色大字。
经了解,送锦旗的是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班子领导,他们一行三人是受该公司法人张志文总经理委托,代表该公司向市中院审理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的二审法官送锦旗致谢的。他们对二审的公正判决感到欣慰和喜悦,对二审法官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表示感谢。
该案也是全市法院实行员额制改革后,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的具体体现。据悉,全市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已在全市法院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审执结各类案件11257件,占同期审执结案件数的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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