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崆峒区法院副院长赵志强担任本案审判长,崆峒区法院官方微博同步直播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辩护人出庭辩护
被告人姚小燕、周德珠出庭受审
3月21日,崆峒区人民法院对静宁县原统战部部长姚小燕、灵台县星火乡农民周德珠涉嫌贪污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崆峒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进行同步直播。
公诉机关起诉称:被告人姚小燕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伙同被告人周德珠隐瞒土地类型,虚报冒领、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姚小燕,女,汉族,生于1975年2月,平凉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入党。1993年8月至1997年8月在灵台县中台镇西关小学任教,1997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灵台县独店乡副乡长;1999年1月至2003年3月任灵台县蒲窝乡副乡长、副书记;2003年4月至2011年9月先后任灵台县龙门乡政府乡长、党委书记,案发前系中共静宁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平凉市政协委员,静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因涉嫌贪污罪于2014年12月25日被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传唤到案,同年12月27日被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执行拘留,2015年1月13日经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逮捕。
被告人周德珠,男,汉族,生于1959年2月,小学文化程度,平凉市灵台县星火乡农民。因涉嫌诈骗罪于2015年5月8日被平凉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以其犯贪污罪向法院起诉,崆峒区法院于2015年10月12日对其重新取俣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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