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锋宣读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官任命决定,代颁任命书
新任法官宣誓
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张兴平领誓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锋代颁法官任命书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锋、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与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凤玲(左6)和新任法官合影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月17日上午,庄严的五星红旗下,激昂的国歌声中,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首次新任法官宪法宣誓仪式。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0名法官身着法袍,左手持红色宪法文本,高举右手,面对国旗,庄严宣誓,70字的誓词,是新任法官忠实履行宪法职责的郑重承诺。宣誓仪式由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锋主持并监誓,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与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凤玲监督。
宣誓仪式上,李克锋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决定,代颁了任命书,代表市中院对新任法官表示热烈祝贺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坚守法治信仰,矢志不渝。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恪守法治原则,忠诚司法事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增强司法本领,勇于担当。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各方面的知识素养,提高事实认定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做到精通法律知识,了解司法理论,掌握办案程序,熟悉裁判准则,努力成为各自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技术能手、办案高手。三是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要严格恪守“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办案,恪守司法良知,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坚决守住廉洁底线。
此次宣誓活动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后,市中院举行的首次新任命法官宣誓仪式,这不仅仅是一次誓词的宣读,更是忠诚履职的承诺和使命责任的担当,通过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新任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更加激发了新任法官的昂扬斗志。宣誓仪式后,新任法官纷纷表示,将牢记誓言,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诺言,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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