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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区两级法院联合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宣传活动

来源:市中院研究室 作者:文/王晓良、图/朱晓强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4/29 9:21: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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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崆峒区人民法院抽调部分法官在人民广场联合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宣传活动。

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11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新法对行政诉讼种类、受案范围、审理流程、如何破解告状难、审理难、执行难和告官不见官等作了新的规定。为配套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20日出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并将于5月1日起与新行政诉讼法同步实施。

为了让全社会真正了解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内容,鼓励公民主动学习行政诉讼法,增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市区两级法院联合开展此次宣传活动。重点对受案范围扩大、立案门槛降低、跨行政区域审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涉赔偿、补偿、自由裁量案件可调解等内容以及省高院《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暂行办法》进行宣传,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过往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