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处汤贵江处长听取汇报并讲话
省院考核组听取工作汇报
召开座谈会
考核组在基层法院考核验收
5月28日至31日,省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处汤贵江处长一行,在中院正县级审判员李全兴和执行局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各县(区)法院对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进行了考核验收。
自2010年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开展以来,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本着“期限内案件基本执结、执行收结案基本平衡、债权人应当实现的债权基本实现、因自身原因引发的执行信访基本杜绝、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运行良好”的工作目标,采取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严格标准、明确目标,健全机制、落实措施的工作方法,通过积极向党委汇报,召开联席会议,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全市法院积极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各项指标均已达标的6个法院申报了“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
考核组一行采取听取汇报,核实数据,抽查案卷等方法,巡回各县(区)法院,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对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当事人自动履行率、涉执行信访案件息诉率逐项进行了考核落实。
考核验收期间,考核组就我市两级法院如何更新执行理念、提高执行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我市两级法院要对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常抓不懈,正确认识“执行规范年”活动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执行,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联动机制”的建设,高度重视执行信息录入工作,严格规范发放救助资金,大力宣传执行工作中好的做法和重要举措。同时对崆峒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实施分权运行设立“综合监督管理处、执行审查处、执行实施处”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摆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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