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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五型”法院创建活动

来源:市中院 研究室 作者:法岩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2/23 11:07: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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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21日,平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五型”法院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险峰指出,创建“五型”法院,就是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就是要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创新学习理念,构筑学习平台,完善学习机制,努力营造爱学习、爱读书、爱钻研的浓厚氛围,培养一批专家型、品牌型法官,打造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创建“服务型”法院,就是要通过积极主动的司法活动,认真落实能动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创建“创新型”法院,就是要通过创新性思维和创造性工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善于打破常规,敢于推陈出新,着力推进思想观念更新、体制机制创新、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增强法院发展的活力与后劲;创建“效能型”法院,就是要通过资源优化组合和创新加强司法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司法服务和机关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创建“廉洁型”法院,就是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反腐倡廉教育和惩防体系建设,使广大干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摆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