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联动绘就新“枫” 景 以物抵债巧妙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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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联动绘就新“枫” 景 以物抵债巧妙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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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4 14:34:58 阅读次数:127

近日,华亭市人民法院邀请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直击“执行一线”,“零距离”见证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对集中执行活动的规范化进行现场监督,携手共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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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原告申某与被告刘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申某所有的商铺出租给刘某作为商业用途使用,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分别交付了房屋和租赁费用。后因刘某未能按期支付房租费、物业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申某诉至华亭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关系,刘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原告,并支付租赁期间所欠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先后4次勘察现场、张贴迁出公告,责令刘某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刘某均不予配合,执行干警遂依法对涉案商铺进行了强制腾退。同时,考虑到刘某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拓宽办案思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以“以物抵债”方式抵偿欠款。

12月23日,执行法官主动联系当地三家收购商前往涉案商铺,执行干警对查封商品数量、质量逐一进行了核对和评估,受邀检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确保询价过程公平、公正。执行结束后,物品清单和现场执行笔录经检察院工作人员核对后,由在场人员签字确认。 主动邀请检察院监督执行工作,是加强法检协作、深化法检互动的创新举措,有助于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公信力,共同打通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华亭法院将一如既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为我执”司法理念,在年底“陇原风暴”、“百日攻坚”等重点执行行动中,进一步深化制约监督,打好联动执行组合拳,用心用情推动生效判决“落地有声”,让民生权益“落袋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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