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中院“云庭”线上开庭审理 代某某刑罚变更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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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中院“云庭”线上开庭审理 代某某刑罚变更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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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4/30 11:25:24 阅读次数:50

2020年4月30日上午,随着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平凉中院刑事审判庭依托“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在线上开庭审理平凉监狱提请对罪犯代某某刑罚变更一案。刑罚执行机关平凉监狱,监督机关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律援助中心均派员出庭参加诉讼。

罪犯代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在平凉监狱服刑改造时,因患有疾病被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期间代某某脱逃,后被监狱民警抓获收监。平凉监狱依法向平凉中院申请对代某某在暂予监外执行脱逃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作出裁定。平凉中院受理案件后,对该案高度重视,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案卷材料,充分了解案情,考虑到代某某服刑不便,为其指派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充分保障代某某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相关诉讼权利。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开展审判活动,降低提审罪犯而引发的聚集传播风险,办案团队提前制定互联网庭审预案,细化分工,积极与监狱机关沟通联系,组织协调技术人员安装调试线上庭审设备,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培训,安排专人对法庭进行消毒处理,逐步落实方案细节,保障庭审顺利进行,认真做好防护工作,形成联防联控合力。在征得检察机关、辩护人、罪犯代某某本人同意后,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开庭审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的隐患,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程序规范,罪犯代某某对刑罚执行机关提出的刑罚变更的建议表示无异议。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平凉中院始终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审判,积极应用“互联网+”审判思维,采用电话、微信、网上立案平台、“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等方式进行线上接待咨询、调解询问和开庭审理,绝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而迟延兑现,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平凉中院将继续发挥互联网优势,进一步健全完善线上办公办案模式,尽最大努力把不能到庭的“不便”转变为不打折扣的“简便”,高质高效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防疫特殊时刻仍能得到优质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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