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17日,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亢忠孝、省法院执行协调指导处副处长郭维奇等一行5人到平凉中院督查执行工作,重点就“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及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进行了督查,并督导检查崆峒区、静宁县法院工作。平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荆仁奎,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马引军陪同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平凉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总体情况、“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和督查检查。督查组充分肯定平凉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及执行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
督查组指出,下一步平凉全市法院要重点做到两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和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六类”案件执行力度,确保“3+1”核心指标高位运行;加大案款清查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要求,确保案款及时准确发放。
荆仁奎表示,平凉市两级法院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牢固树立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切实抓实抓细“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及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等重点工作,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