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平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周维进为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周维进为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周维进在供职发言中表示,被组织上提名为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倍加珍惜,忠诚履职,全力开创新发展阶段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一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自觉服务大局。深入贯彻“三新一高”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格局中去定位、去推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平安平凉、法治平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要践行司法为民。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参与、监督司法活动,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四要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全面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认真及时办理代表们提出的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为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