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华亭市法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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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华亭市法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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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9/9 16:16:01 阅读次数:7491

9月8日上午,华亭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继民,在华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报告上半年工作。与会人大代表对华亭法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给予充分肯定;华亭市人大常委会对华亭法院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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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平安华亭法治华亭建设

始终牢抓第一要务,审执指标态势良好。共受理各类案件3009件(新收2864件,旧存145件);审(执)结2246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13件,结案率74.6%。

扎实开展“六清”行动,扫黑除恶成效显著。公开审结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被告人许建松等36人“套路贷”诈骗案,顺利审结董某等8名未成年被告人恶势力团伙案;向有关单位移送案件线索4条;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100%。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效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开展“执行攻坚会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执行行动。查询、冻结银行账户479案3679.3万元,迁出房产5套,扣押机动车4辆,拍卖13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62人,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创新工作举措,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

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措施,完善审判人员权责清单,加强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对“四类案件”的监管;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修订绩效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有效开展案件“分调裁审”。在立案环节将繁案与简案精准识别、精准分流,鼓励、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实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速裁模式,两个速裁团队共结案561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24.9%。

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围绕诉源治理,开展纠纷多元化解便民为民和诉讼服务,推动“厅网线巡”四位一体建设,启动并授牌“弘扬‘枫桥经验’、创建‘无讼社区’”示范点,完善委托调解、特邀调解、诉非衔接,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向少讼无讼转变。


优化服务水平,推进公正为民司法常态化建设

靠前担责开展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广互联网庭审应用系统、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等,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执行;配合市委市政府把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全体干警通过微信捐款1.16万元。

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实施全省法院“四个一行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对涉重大项目、涉民营企业信访案件开辟院长接访“绿色通道”;通过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统筹解决破产、清算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妥善处理网络借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非法集资等案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持续抓好“十查十看十补课”措施落实;健全完善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体推进的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审理模式。


提升综合素养,推进法院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抓党建带队建,党的建设有效强化。把政治建设贯穿到队伍建设全过程,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制度,制定《审判执行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机构设置完成支部改选,一以贯之、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抓培训强素质,综合能力有效提升。选派干警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参加各类学习培训148人(次);组织司法警察实战训练和书记员技能竞赛,开展“双百”观摩评比活动;建立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责任清单。

抓问题补短板,工作作风有效改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干警做廉洁自律承诺;扎实开展队伍建设“五项教育”活动,坚持刀刃向内查找不足,正风肃纪补足短板。


畅通监督渠道,推进司法权规范化运行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逐一落实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借智借力促进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不断加大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配合协作,认真办理检察院抗诉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四大公开平台”为载体,公布生效裁判文书785份,网络直播庭审665件,制作电子卷宗3009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公布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等,把法院工作向人民汇报、受人民监督、请人民评说。


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各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扣本院“1141”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好政法机关“四项主要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的市场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立足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多措并举推进审执工作高质效开展。

四、紧扣“四化”要求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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