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纠纷合理分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发挥非诉讼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静宁县法院在登记立案前对案件进行甄选,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的需求,告知并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鼓励当事人先行协商达成和解。
8月21日,王某某因交通事故纠纷向静宁法院起诉王某、某保险公司,经审查后,静宁县法院立即进行案件登记,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将纠纷委派平凉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静宁分会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因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静宁支公司委托代理人有事不能到场调解,经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员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进行现场音视频在线调解。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线申请司法确认。
面对持续增长的案件数量,静宁县法院积极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式,努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网络信息技术优势,促进线上线下调解良性互动,截至目前诉前委派调解98件,音视频在线调解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