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李某到新窑法庭前来咨询,她要求解除和王某的同居关系。新窑法庭庭长对李某就解除同居关系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进行法律释明,同时建议李某找新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解决,为了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由新窑镇司法所牵头,法庭特邀新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黄花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经过多方沟通协商,李某和王某就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使他们之间的矛盾得到彻底的化解。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健康权纠纷逐年增加,为了更方便、快捷地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新窑法庭认真贯彻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会议精神,加强和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合作,邀请他们从多方面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力求把人民群众的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