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平凉市崆峒区法院执行局出动30名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马某甲无权占有的崆峒区泾滩西路某处房屋进行强制搬迁。
原告马某乙等5人与被告马某甲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我院于2019年1月5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限被告马某甲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搬离并归还属于马某乙等5人的房屋,马某甲不服提出上诉,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马某甲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马某乙等5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向被执行人马某甲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又依法向马某甲下达了强制搬迁公告,到期后马某甲未搬离。因考虑到马某甲和马某乙系堂兄弟,且马某甲全家并无其他居住场所。为缓和双方关系,促使案件尽快执行,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柳湖镇政府、柳湖司法所、泾滩村委会协商搬离事宜,最终申请人马某乙主动提出为马某甲另行租赁一处房屋,但马某甲拒绝接受,仍不搬离,我院遂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十五日期满后,被执行人依旧执迷不悟并出现暴力拒迁倾向,我院决定强制搬迁。
12月26日上午8时30分,执行干警来到执行现场。为确保执行顺利进行,执行干警按预先设定的方案,警戒小组拉起警戒线,负责现场的秩序维护;稳控小组负责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做明法释理工作,稳定其情绪;实施小组与被执行人进行谈话、对住宅内物品进行清点;宣传小组采取全程拍照、录像,记录执行过程。 经过现场教育及法律震慑,被执行人马某甲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开始主动清理屋内物品,历时两小时清理完毕,并将物品搬离到了另行租赁的房屋内,本次强制搬迁行动平稳、有序,圆满结束。 为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崆峒区法院出动执行指挥车一辆,同时每位执行干警都佩戴了执法记录仪并保持全程开机,全方位记录执行过程。该案的顺利执行是区法院在开展“攻坚会战”专项执行工作中敢于动真格、敢于碰硬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