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副处长李年文一行深入崇信县人民法院,督查了崇信县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崇信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带领班子成员陪同检查。
李年文一行在崇信县法院新审判大楼项目现场,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召开了现场座谈会。
会上,李年文对崇信县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一是崇信县法院要与施工单位加强协作,确保工程进度;二是要加强管理监督,确保施工质量;三是要科学合理安排,确保施工安全;四是要与施工单位互相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并对审判法庭迁建项目信息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科研、初设、审批等情况详细询问了解。
随后,李年文一行视察了高庄法庭,查看了高庄法庭空气能取暖专项实施情况,就空气能设备安装、运行成本、取暖效果、后期维护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实地查看。表示空气能取暖设施切实有效解决了基层法庭冬季采暖问题,低碳、环保,运行、维护成本经济,要求法庭干警注意收集一个采暖季空气能取暖运行的成本数据,总结出优点及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以期更大范围的实施运用。
张永表示,省高院全力支持崇信县法院的审判法庭项目建设相关配套工作的落实,在抓好项目进度的同时,崇信县法院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把审判法庭大楼建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促进崇信县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