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实施《宪法》交流研讨会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泾川县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实施《宪法》交流研讨会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19 17:18:44 阅读次数:2554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一部署,11月18日,泾川县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实施《宪法》交流研讨会。泾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乃元主持会议,该院党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实施《宪法》作了交流发言。

微信图片_20191119170003.jpg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冯乃元带头围绕学习贯彻实施《宪法》作了题为《学习贯彻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的发言,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冯乃元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学习掌握宪法,是贯彻实施宪法的前提和基础。要学习宪法文本,精读宪法序言和条文,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宪法的基本精神。

冯乃元要求,要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奋斗的历史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宪法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冯乃元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来源于宪法法律,权力受宪法法律约束,严守权力边界,规范行使权力,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公民要充分认识,宪法法律既是保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