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人民法院有中央政法编制106人,工勤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196人。其中:实有政法编92人(员额法官37人,法官助理32人,书记员5人,司法警察9人,司法行政人员9人),工勤7人,事业干部3人,省招书记员45人,聘用人员49人。全院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38人(研究生2人),占70%;科级以上干部53名,占总编制的50%。党总支下设10个党支部,中共党员110名。现有内设机构16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和5个基层人民法庭。
近年来,崆峒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要求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方便群众诉讼、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案件质效、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近三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28474件,结案23757件,年均结案7919件,占全市法院年均结案总数的1/3以上。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近三年来先后获得个人和集体荣誉58项。其中,2017年,区法院被区委授予“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三等奖”、“全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副院长秦在为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刘中宏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8年院长张正伟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