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提升法院公正司法能力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提升法院公正司法能力


来源:庄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克锋
发布时间:2013/9/10 5:04:14 阅读次数:8144

近年来,庄浪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法院党建工作目的,以“学理论、学政策、学科学、学技能”为主要目标,以“抓学习、提素质、转作风、促发展”为活动主题,明确学习目标,搭建学习平台,努力抓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促进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创新学习理念,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学习贵在创新,创新学习理念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前提。庄浪县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不断更新学习内容,关注全新信息,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勤于创新。一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法院党建工作目的,紧紧围绕党组中心工作,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推动法院工作整体发展统一起来。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属性与学习型组织建设一般规律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方式方法相结合,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三是注重区分层次,把握重点,从学习型党组、学习型党总支、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部门、学习型党员干警五个层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四是坚持大胆探索、体现特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把建设理念、建设思路转化为实践模式和运行机制,在实践中逐渐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和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丰富活动形式,突出法院工作特色

(一)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式,开阔党员干警的视野,丰富党员干警的知识。积极推行“走出去、请进来、跟我学”的互动型学习模式,组织党员干警经常性地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实地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现场为群众解决涉诉矛盾纠纷,并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俯下身子向基层向群众学习;组织党员干警到井冈山、庐山和延安等革命圣地参观学习,进行红色革命传统再教育;组织党员干警到静宁县法院、崇信县国税局等兄弟单位考察学习党建工作,借鉴他们党建工作经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定期邀请专教授、上级法院领导和资深法官为干警授课作报告,讲解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解析最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今年以来,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参加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组织的各类视频会议6次,聆听各类报告会3次。

(二)加强主题教育,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警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开展了 “五一”职工运动会、演讲比赛、庭审观摩暨书记员技能竞赛、司法警察大演练、庭审和法律文书评查、书画摄影展览、法制宣传、重温入党誓词、法官宣誓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知识测试等活动。进行了院训的征集和讨论活动,确定了符合庄浪文化特色和法院工作特点、势必将引领法院科学发展的“尚法、致公、厚德、笃行”八字院训。组织回访了50多位案件当事人和走访了1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街道社区学校举办法制报告会和培训班6次,听众多达万人次。开展了中层党员干警岗位竞争上岗活动,选拔6名党员干警担任上了中层领导职位。加大了法院党建工作的阵地建设,建成了院史荣誉室,完成了内部刊物《庄浪审判》和法院干警文集《紫荆法苑》的出版工作,南湖法庭建成全市法院首个基层法庭庭史荣誉陈列室。

此外,还通过开展 “开门评警”、“网上评警”和“党员评议”等活动,极大增强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坚定了党员干警理想信念,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打牢了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有一名干警在平凉市中院举行的全市法院系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获得第一名,并代表平凉市法院系统参加全省法院系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获得三等奖。

(三) 搞好分类指导,探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新途径。一是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建设公正高效廉洁的审判机关”为奋斗目标,坚持民本司法、和谐司法、阳光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建立完善理论学习、工作提升、沟通交流等机制,带好队伍不出问题,精心打造具有人民法院特色的学习型党组织品牌。二是坚持以“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标准,以服务审判、服务党员干警队伍建设为核心,优化党建工作,提升党建水平,推进和保障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三是以“定一流目标、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全院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四是以增强“荣辱与共、同心同德、自强不息、励志图变”的集体荣誉感为核心,全体党员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主动进行团队学习、自我超越等修炼,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是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以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为主线,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实践,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成立中共庄浪县法院总支委员会,下设七个党支部,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填补了党建工作中的“空白点”,扩大了党组织的覆盖面。六是创建了“公平正义铸党魂”党建品牌,达到了凝心聚力的目的。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学习保障和激励机制

科学完善的学习机制,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制度形态,也是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保障。因此,制度和机制建设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一是按照“大教育、大培训”的要求,除了县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外,尽可能的争取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种培训,把加强集中培训作为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质量的一项关键措施来抓。每年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各类培训30余人次;对于新进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及时组织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4年来,共有26人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接纳了7名干警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发展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要求支部和党员做好“五个坚持”:坚持周二、四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日”制度,以“学习日制度”带动党员平时持之以恒的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上好党课;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读书讨论与讲评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读书会或学习交流会;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指导下的各党支部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的质量和效率。每年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10余次,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带动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综合素质。三是组织党员制订自学计划和做好总结,年终考核是要求党员干警学习达到“六有”:有教材、有安排、有考勤、有记录、有心得体会、有专用的笔记本,充分发挥党员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表率和幅射作用。四是鼓励干警调查研究,撰写学术论文,转化学习成果。2012年,共完成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36篇,获得省市级表彰奖励6篇次,编写法院信息106条,被国家级网站采信7篇,省级网站和刊物采信9篇,市级网站和报纸采信18篇,县级单位和网站采信26篇,庄浪县广播电台专题报道3次,均创历年新高。

四、充分借助网络媒介,提升学习活动的信息化水平

使用网络是时代的要求。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局域网、互联网、政务专网和法院系统三级专网,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和信息化,也为县法院党员干警搭建了一个学习平台。院党组很重视党员干警的网络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培训,组织党员干警学习计算机知识,开展计算机技能测试,全体党员干警的网络舆情意识得到了强化,掌握了网络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了信息化运用水平,从而促进了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党员干警通过上网能够及时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前沿知识,拓宽视野,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能够用科学的方法对舆情信息进行集中、归纳、提炼,去伪存真、分析综合,得出正确的结论;能够掌握新型网络交流工具,通过论坛、电子信箱、微博等多种形式与网民交流,引导群众思想和社会舆论,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法院工作,提高法院和法官的社会形象。

五、紧密结合审判实际,注重增强学习成效

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以来,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法院党组、总支、支部、部门和党员干警的学习力、创新力、决策力、执行力和凝聚力有了明显提升,法院队伍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创新能力、工作业绩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2009年以来,庄浪县人民法院先后获得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市法院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党支部分别被中共庄浪县委和县直机关工委评为2011年度、201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先后有31名干警荣获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20126月份,党总支被中共庄浪县委命名为“全县第二批学习型党组织”。

(一)促进了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抓好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新的党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司法核心价值观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做到“三个认同”和“四个在心中”,全面提升了广大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群众意识、公正意识和国情意识。

(二)促进了司法能力提升。通过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院干警的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明显增强,执法态度更加端正,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方式更为灵活,执法技巧更为娴熟。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我们继续周密组织了一年一度的岗位练兵、法律文书评选、庭审观摩和理论实务研讨,提升法官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职业技能。在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建立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直接联系沟通机制,从法律层面和社会层面的结合上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执法办案,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积累解决新问题的司法经验,着力提高法院党组织和党员干警的学习力、创新力、决策力、执行力和凝聚力。

(三)促进了司法作风转变。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我们认真查找思想上的不足、作风上的差距,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增强党性、升华思想、陶冶情操紧密结合起来,确立了“干事创业”的导向、“群众至上”的导向、“严管干部”的导向和“创先争优”的导向,有效推动了作风改进。我们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关注县委县政府保障民生政策的决策部署,妥善审理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民生案件,确保司法裁判符合法律精神和民生政策的要求;深入开展便民诉讼,不断提升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同时在完善便民诉讼网络、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等工作措施上狠下功夫;按照“为民司法、文明司法、和谐司法”的要求,高标准抓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使立案信访窗口真正成为了名符其实的、涉诉群欢迎的诉讼服务中心。

2012年,庄浪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99件,同比上升25.8%,审执结1486件,结案率99.1%,同比上升2.6%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实践探索,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引向深入,进一步提升法院党员干警的学习力和创新力,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为把我县全面建建成小康社会和梯田产业强县、生态文化名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