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法院:打造党建工作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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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法院:打造党建工作新品牌


来源:灵台法院 责任编辑:曹莹
发布时间:2013/4/26 4:45:29 阅读次数:5870

“清廉高效,服务人民”是灵台县法院“司法为民先锋”党建品牌的口号。20134月,该院正式启动了新院训及“司法为民先锋”党建品牌的图片标识和品牌口号。

201212月,灵台县法院党总支被中共灵台县委任命为“学习型党组织”。今年初,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提升法院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扩大党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面向全院征集党建品牌名称、图片标识,品牌口号,得到全体党员干警的热烈响应,共收到品牌标识28幅,品牌口号41条。经过党员大会、各支部选送,总支委员会,院党组会层层筛选,最终确定“司法为民先锋”为我院党建新品牌,同时确定了品牌标识及品牌口号。决定从当月起实施品牌创建工作,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实现司法能力、队伍素质和社会效果三推进。

明确党建主题,先锋示范全覆盖。将“争创一流业绩,争当为民先锋”作为创建主题,提出执法零过错、队伍零违纪、群众零投诉的创建工作总体目标,明确了带头学习好、带头作风好、带头服务好、带头遵纪守法好、带头弘扬正气好、群众反映好,“六个好”先锋岗评比标准。设置审判先锋岗、执行先锋岗、行政先锋岗、廉政先锋岗,开展“优秀庭审,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办案标兵”评比活动,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广大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强化措施抓落实,考核评选常态化。成立灵台县法院“司法为民先锋”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各成员牵头,分类分工抓好落实、院总支和各党支部为创建责任单位,将各项创建措施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下发《灵台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为民先锋”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整个活动流程、标准和措施等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建立党建和业务挂钩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坚持“季申报、半年评比、年度表彰”制度,对党员个体或群体在被授予“党员先锋岗”的,授予先锋岗标识并实行挂牌上岗、展示形象,作出示范,使全院党员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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