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人民法院巧用社会关系快速执结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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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人民法院巧用社会关系快速执结两案


来源:华亭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3/8/7 10:01:14 阅读次数:8117

728,华亭县法院快速执结了两起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2010年,贾某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及财产以18万元卖给了李某,并承诺现有的14.3亩耕地也由李某使用。两人还就此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半年后,双方因土地使用问题发生争议。当年10月,李某以自己应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华亭县法院起诉被驳回。后又上诉至平凉市中院,在得知争取土地使用权胜诉无望的情况下又主动撤回诉讼。随之李某向贾某主张各自退还其房屋及其价款被拒绝,双方矛盾加剧。20135月,李某再次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华亭县法院判决原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李某应将房屋及家具返还给贾某;贾某应退还李某购房款18万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因互不信任未自觉履行。2013727,李某、贾某两人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件事情,两起执行案件,一个要房,一个要钱。华亭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认真分析了案件由来及双方矛盾发生的经过,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分歧不大,只要妥善处理好家具交付的问题,两起案件都会很快得到执行,否则,双方矛盾极有可能进一步激化。于是在案件受理次日,执行人员即邀请当地村干部及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20多人,双方当事人就执行相关问题进行商议。执行人员认真倾听了当事人的意见,就其主张合理的部分予以肯定,对主张不合理的部分耐心解释说明。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磋商,李某同意给予贾某一万元的家具折旧补偿。于是,双方于当日同时履行了房屋、家具及房款交付义务。

728,华亭县法院向申请执行人李某一次性发放案件款17万元,两起执行案件一日内同时执结。参与协调的村干部、贾某、李某本人及其亲属均对本次执行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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