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首例退还婚介费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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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首例退还婚介费案顺利执结


来源:泾川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莹莹
发布时间:2017/11/23 11:58:47 阅读次数:4052

甘肃陇东“天价彩礼”这一“痼疾”已受到官方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平凉日报》就此做过专门调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进行过深入报道。今年6月,平凉、庆阳两市市委书记在庆阳市西峰区就这一问题专题会商研究,平凉市委宣传部日前下发《平凉市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从舆论导向、建章立制的角度着手治理“天价彩礼”乱象。近日,泾川县法院受理的全县第一起退还婚姻介绍费不当得利案依法判决后顺利执结。

今年2月,男青年霍某经口某等三人介绍与女青年章某相识并以彩礼22万元订婚。订婚当日,三名媒人共收取2万元婚姻介绍费及一些礼品。后男女双方因结婚事宜发生摩擦,女方章某悔婚,两家商谈退回了男方彩礼等其它费用之后,霍某要求媒人退还介绍费及礼品。因协商未果,霍某将媒人口某等三人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口某等三人收取的2万元婚姻介绍费属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原告。但鉴于案件辖区的经济条件、教育程度、婚姻观念和传统习惯,当地大部分青年的婚姻还需“媒婆”牵线搭桥,且“媒婆”为促成一桩婚姻亦是劳心费神、耗费体力。因此,给“媒婆”支付一些务工补贴和交通、通讯费用非但公允,而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民风民俗,但三被告收取的大部分婚介费应当退还原告,故判决口某等三人向原告霍某退还婚姻介绍费14000.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顺利执结。

“天价彩礼”现象愈演愈烈,甚至成为广大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的沉重负担,“媒婆”也借此从中大肆捞钱,使不少群众本来就拮据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因此,该案的判决以及顺利执结,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手段,引导全社会重树公序良俗的有力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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