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15时,随着法槌声的敲响,静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军亲自主办并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庭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程某甲、程某乙盗窃一案。整个庭审过程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环环相扣,有序推进。案件由合议庭合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
为进一步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院长、副院长作为优秀审判资源的专业优势,今年以来,静宁县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运行模式,盘活审判力量,组建了刑事、民事、行政和审监及基层法庭等五个类型相对固定的8个审判团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审判质效。入额的院长、副院长分别参加刑事、民事、商事等办案团队,带头审理新类型案件、适用法律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和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并明确规定院长办案数应达到入额法官年平均办案量的10%以上,副院长办案数应达到入额法官年平均办案量的30%以上。目前,院领导班子5名入额法官已办理案件27件,院长张立军亲自办案8件,切实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