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动 合力攻坚 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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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动 合力攻坚 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静宁县法院 责任编辑:马骋
发布时间:2017/6/15 3:37:24 阅读次数:4755

 

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静宁县法院着力加强联动协调,攻坚克难,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加大失信惩戒、罚款拘留和追究刑责力度,强化威慑,集中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涉金融、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推动联合信用惩戒、强化执行威慑。持续加大曝光力度,积极与电视台协调配合,将“老赖”信息发布在电视台、门户网站,晾晒在电子屏幕,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2017年以来,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共计125人,并将樊丰收、陈强强等24名执行“老赖”在电视台、媒体予以曝光,已有23人迫于威慑全部履行义务。

二是进一步强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同公安和检察机关加大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力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追究行为人的拒执罪责任,充分发挥刑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和警示作用。依法查封房产2处,扣押车辆9辆,查询个人账户658人(次),冻结、划拨账户存款186万元,采取拘留、拘传强制措施57人(次),执行到位标的29万元,罚款2000元。对摸排清理出的历年拒执老赖,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采取临控措施19案20人,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11案10人,其中,依法公开审理判刑7案11人,执行到位标的308万元,坚决维护了司法权威。

三是及时制定并发布《关于敦促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生效裁判的通告》,全面清理被执行主体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执行案件。凡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限其一定期限主动到静宁县法院执行局自觉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采取“三个一律”的处罚措施,即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一律先行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且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并将通告通过电视台、门户网站、电子屏幕发布,有力敦促一批被执行主体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觉履行义务。通告发布以来,共发送司法建议书8份,敦促15案20人自觉履行义务。

四是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积极邀请检察院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对相邻关系纠纷、恢复原状纠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县检察院全程监督执行,法院执行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全程拍照摄像,并由检察员进行监督,妥善处理执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缓解当事人抵触情绪、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执行难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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