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清晨突袭 躲债“老赖”现形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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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清晨突袭 躲债“老赖”现形还款


来源:崆峒区法院 责任编辑:苏波
发布时间:2017/6/7 5:29:57 阅读次数:3817

 

近日,崆峒区法院执行局打破常规办案时间规律,利用清晨当事人在家机率大的时机,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樊某某进行突击拘传,敦促其履行了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两件执行案件得到执结,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朱某某与被执行人樊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崆峒区法院分别于2016年11月10日、12月24日作出(2016)甘0802民初3695号民事调解书和(2016)甘0802民初4837号民事判决书。两案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樊某某未自觉履行义务,朱某某于2017年3月21日申请强制执行。崆峒区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立即向樊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樊某某3日内履行两案执行款28280元及诉讼费209元、执行费291元。经法院多次传唤,樊某某均拒绝到庭履行义务。   

后经执行法官多方了解,打听到樊某某居住的具体地址,遂决定利用清晨时间对躲避执行的樊某某突击实行控制措施。心存侥幸的樊某某没想到执行法官会这么“较真”,被突然而至的执行人员堵在家中,强制带回法院。执行法官对樊某某逃避执行义务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应承担的严重后果。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樊某某不得不全额交纳案件执行款,履行了两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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